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在南昌举行 |
发布日期:2013-6-25 17:39:14 | 浏览次数:2192 |
6月2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在昌主持召开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主任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韩军作的关于《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修改)》补充列入2013年审议法规草案计划的汇报,并同意将上述法规草案列入2013年审议法规草案计划。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听取和审议省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查工作情况报告的方案、关于检查《江西省水资源条例》和《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方案。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可忠和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陈毓平就方案作了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外侨民宗工委主任傅小健作的关于提请审议省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对台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将上述整改报告作为书面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审议意见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傅世平作的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安排建议。会议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7月23日至26日在南昌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小琴、朱秉发、陈安众、马志武,秘书长魏民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供稿/摄影:贾川)来源江西人大新闻网) |